通过谷歌获得巨额收入的38名个人被追征缴税款1690亿越盾 hinh anh 1附图。图自vtc.vn

越通社河内——一个通过谷歌获得巨额收入的个人因没有申报和缴纳个人所得税被胡志明市茹𦨭-第七郡地区税务支局追征缴纳税款310亿越盾。

胡志明市税务局副局长蔡明佼表示,今年上半年,该单位已对通过谷歌获得巨额收入的38名个人进行追罚,追缴税款、罚金和滞纳金达1690亿越盾。值得注意的是,在38名个人中,一人被追征缴税款达310亿 越盾。

此外,胡志明市税务局还对三家企业进行处罚,追征税款和追缴罚金和滞纳金为3270亿越盾。

追征税款工作是按照各家商业银行向税务机关提供的关于从谷歌获得巨额收入的组织和个人的信息进行的。各组织和个人从国外获取的资金超5120万美元和214亿越盾。

蔡明佼表示,加强对电商活动收入的管理工作是税务部门乃至胡志明财政部门的重要工作。为了管理数字平台上的电商经营活动,近期该机关已同步开展了多项措施,如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各电商经营组织和个人自觉按照规定履行税务申报和缴纳义务。

与此同时制定提供信息机制,对物流服务、交货服务等企业、电商经营个人和组织进行定期检查。与此同时,税务机构要求电商企业建议在各电商平台上售货和提供服务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与此同时, 电商企业需定期向胡志明市税务局提供不履行纳税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税务局也对越南谷歌外国供应伙伴公司(MCN)进行检查。经检查发现一些向外国组织提供线上服务的组织和个人尚未落实纳税申报和缴税义务规定。

税务机构还要求各家商业银行有责任扣除Google、Apple、Netflix、Agoda、Booking.com等在越南因提供跨境服务发生收入的外国组织需缴纳的税款。(完)

越通社